【公告】「112好學生弱勢服務計畫」公益勸募活動財物使用計畫變更
本會於111年12月11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止對外辦理之「112好學生弱勢服務計畫」公益勸募活動(勸募許可字號:衛部救字第1111363691號),因天候、人力或學員參與人數不足等因素延緩辦理部分活動,並調整財物使用計畫期間自111年12月11日至114年06月30日止。
上開財務使用計畫變更業經本會第4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12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800號函同意辦理變更。
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書所載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或未設理(董)事會之行政法人應分別報經該校行政會議或該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於同意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捐贈人或公告之,並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捐贈人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如本勸募計畫(勸募期間111.12.11〜112.12.10)捐款者對上述財物使用計畫變更項目有異議,請於即日起113年11月13日至113年12月12日前來訊辦理捐款返還事宜。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